各項道教科法會儀簡介
清醮:(至少需三天以上至七天、九天不等)
舉凡地方性或地區性的主廟、大廟為地方、地區祈福、禳災或宮觀寺廟的主神聖誕慶生祝壽,或宮觀寺廟新建、翻修的落成圓醮,或建廟滿十年、廿年、卅年……五十年、一百年、一百二十年、一百五十年、兩百週年…… 等等特定目的所舉行的醮事科儀。大多必須由地方、地區各大小宮觀、友廟一起發動配合,共同襄助的最正式廟會法事。
清醮,除了要依一定的正統道教科儀程序進行之外,最特別的是有「封山禁海」的特別規定,凡所屬的地方或地區境內,各家各戶、各行各業等,在醮會期間,一律禁止屠宰、漁獵、殺生,也須齋戒,不可茹葷的強制規定。咸認為至誠則能使地方或地區得佑而安泰。若不遵守,有可能使花費龐大財力、人力的醮事功虧一簣。往昔,違反「封山禁海」,私自出海捕漁、上山打獵、殺生茹葷者,甚致會受鄉里、鄰眾等群起毆打或強迫搬離、驅逐出地方。
正醮:
正醮的規模僅次於清醮,乃宮觀寺廟為特定目的所舉行的正式醮事科儀,例如宮觀寺廟的主神聖誕慶生祝壽、宮觀寺廟新建、翻修的落成、建廟滿十年、廿年、卅年……五十年、一百年、一百二十年、一百五十年、兩百週年…… 等等。可由宮觀寺廟自行舉辦,也可會同友廟、友宮共同襄贊舉辦,但除了與會的廟方及信徒仍必須齋戒之外,並不需要強制境內「封山禁海」禁止屠宰、漁獵、殺生、不可茹葷的規定,以免妨害其他人的生計與生活習慣。而科儀程序也和清醮大同小異,仍要依一定的正統道教科儀程序進行。
在醮會期中,舉辦的單位大多除了邀請其他友宮或友廟、信徒等襄贊之外,其他友宮或友廟、信徒也常會將所祀的神佛等請入醮壇同沾功果。據傳若有參與醮會領沾功果的神佛,除了可以增強神威靈力,也能積功陞級。故而參與醮會的諸神佛的神像,在醮會結束迎回之後,大多友宮或友廟、信徒等也會另擇吉日為神佛〝加冠〞(僅限有入醮壇的金身法像),以示參與醮會的神佛有積功果,故陞官加頂載。
福醮:
福醮的規模次於正醮,規模較小,屬於「假醮」的一種,大多因宮觀寺廟想設醮而礙於經費、人力不足,但又想比平時廟會法事更隆重、慎重而舉辦的法會,科儀內容雖不比正式的醮會,但往往也為期三天至七天左右的法會,除了部份必要的正統道教科儀之外,其他科儀內容可依需要變動、增删。
由宮觀寺廟本身舉辦或邀集信徒、鄰里贊助協辦,大多是宮觀寺廟為信徒舉行消災延壽的禮斗拜斗科,或為信徒祈求平安深植福田,或宮觀寺廟為所祀的主神聖誕祝壽慶賀,或宮觀寺廟為地方、地區祈求平安等等而舉辦。
三獻道塲法會:
是在一天之內可完成的法會,葷素齋戒並不特別限制。多用於酬謝神恩、還願謝神、祈安植福、祝壽等。除了向諸神謝安、供獻之外,也向諸神祈求降福,為信徒消災解厄、補運保安等等內容。
安宮送煞正科﹝安龍送虎﹞:
專針對宮觀寺廟或廠房、房屋等,新建、整建翻修之後,祈求居住或營運等等,能够平安無災,進行安鎮五方龍神、收納氣脈,並進行驅邪、押送凶神煞氣等,使新建或整建翻修之後的宮觀寺廟或廠房、房屋等,無災無禍的科儀。
安宮送煞是特定專屬目地的指定道法科儀,可單獨成套進行。但宮觀寺廟則常依附在醮事科儀之內進行。
消災解厄補運科儀:
若有運勢低落、行事多蹇不順、多災多咎多是非等事之人,宜禮誦太上解連妙經,並制化替身以替災,解消厄運,光采本命元辰,常人亦可增強運勢,使行運順遂、遇難呈祥。
消災解厄補運科儀是特定專屬目地的指定道法科儀,可依需要而延請道長為個人、家族進行消災解厄補運。宮觀寺廟也可依附在法會科儀之下,為信徒消災解厄補運。
制解、押煞、淨宅:
行運中有犯太歲雜煞的五鬼、白虎、天狗、官符、病符、小人、口舌是非、車關、意外等等,或犯陰、行事不合常理的不順,或居所、地方有凶亡、自殺或多重不當死喪等等,宜制解關煞,或押送煞神,或清淨居所、地方,使穢煞邪氣不侵不擾,人地兩安。
此科儀是特定專屬目地的指定道法科儀,可依需要而延請道長為個人或居所、地方進行。
普度幽孤科儀:
此科儀是特定專屬目地的指定道法科儀,大多在農曆七月的中元節令,由地方、社區、宮觀寺廟等,集眾人共同普度幽冥孤魂,所舉行的賑衣施食法會。由道長率其他道眾登臺演法,勸戒境內各幽冥孤魂,並咒獻甘露法食,變化衣食,俾使境內各幽冥孤魂免除飢凍,安撫境內各幽冥孤魂不得侵擾地方、社區等,遣送境內各幽冥孤魂,使地方、社區一年平安。
但此科儀不一定都是在農曆七月的中元節令才可舉行。大多在七月中元舉行的原因是因為早期農業社會的作息習慣有關,加上七月中元乃地官赦罪之期,許多寺廟會有宗教慶典活動,結合了人力與資源而合併,成了民間習俗的中元普度。
舉例而言,如果開山、開礦,廠房起造等等,驚擾原地孤魂滯魄,恐將作祟引災,或已作祟引災造成傷亡,宜安撫地方孤魂滯魄,宜行此科儀。
又若有宮觀寺廟新建、翻修的落成慶典廟會,或宮觀寺廟在特定週年的廟會活動,有連續超過一天以上的醮期慶典廟會活動的,也會有普度科儀,以祈人神、幽孤皆沾澤德,使安陰陽兩界皆樂、地方安和。
超度功德法會:
詳載於正統道藏及藏外道書中的道教度亡科儀。
若家族中有新亡往生者的所需的超度薦拔,陽世子孫為往生者舉行的各項法儀,俾使往生者皆能脫離幽冥,托化生人或超昇仙靈境界。不比一般的誦經禮懺而已,一般的誦經禮懺只是整個度亡科儀的一部份,通常僅適用於初亡的做七、做旬及忌辰。
沒有超度科儀的誦經禮懺,只能替往生者懺悔生前罪咎,減輕部份苦難,並不能使往生者超度昇天,往生者也不能提早免除輪迴的等待之期。故古代以來,皆有陽世子孫為表孝思之忱,延請有道高士為家族之往生者超拔冥界,以早度化人天之舉,其中詳載於正統道藏及諸多典籍之中。
超度的功德法會一般大略有分下列幾種:
一、 開冥路:適用於初亡入斂前舉行,使往生之魂往冥府途中得睹光明,心無悔怨。也適用於夭亡促壽者(未滿三十歲為夭亡,未滿五十歲為促壽),或沒有娶妻、配夫之單身者。
二、 午夜功德:原本是在夜間舉行至清晨的超度法會,尤其重要科儀大多是集中在半夜(午夜)時分,故俗稱午夜功德。現今因生活作息形態改變及在不影響左鄰右舍睡眠的考量下,時間可能大多提前許多,有上午至傍晚或中午至晚上九點前後完成所有儀程。也就是一般常說的〝做功德〞或〝齋事功德〞。適用於有配偶、子女,且滿五十歲以上之往生者。
三、 大午夜功德:規模比午夜功德大一級,通常適用於子女對滿五十歲以上之父母已雙亡的一同追薦,或子女對父母超度的法會,附加度薦祖父母兩代的共同薦拔超度。以及曾有父母尚在,子媳雖有配偶、子女,且滿五十歲以上,先前往生時有舉辦過功德法會,但以後父母在比子媳後往生者,須比先前往生者超度功德法會更高一級的規模。是屬對上一、二代最多至三代的一同追加薦拔的超度法會。
四、 一朝功德(以上):至少連續一天半以上的超度法會。
(超過一朝功德以上的規模,則視其層級及儀程不同而延長。)
規模比大午夜功德高一級,是進入正式朝醮的超度功德法會,通常是對家族已往生者,溯及歷代祖先考妣的追加薦拔,一同召請赴會的超度法會。對先前有做過超度功德的往生者或祖先增加功德,對先前尚未有做過超度功德的往生者或祖先補添超度。俾使九玄七祖、歷代祖先皆能昇天得度。這是不限定往生者的年齡與輩份的超度,是溯及所有已往生者及歷代祖先考妣的追加薦拔。但通常是家屬對家族中輩份最尊的長者,或家族中身份最高、貢獻最多者在往生後所舉行的超度法會。
以上所舉是僅供參考,事實上,也得考慮家屬的心意與經濟能力,不同層級規模的超度法會,將需要不同的支出預算,甚至還得考慮家屬經濟狀況。
若子女對往生的父母有充分的孝思與心意,却執意舉行超過經濟能力負擔的法會,孝則孝矣!但造成日後生活拮据或負債,相信父母在天之靈也未必能安樂逍遙。(也有在父母往生後,雖繼父母大筆遺產,)
習慣上,超度法會的規模,子媳不能高於父母的規模層級。
夫妻的超度法會規模應該同級,但其中一方先往生時,可以先略降規模,待另一位也往生時,再一同追加薦拔超度。
特殊的實例中,某身價百億望族的長孫,於三十出頭時意外往生,因其生前為家族掙入十數億身家財產,雖未滿五十歲,但家屬念其生前之勞,延請道長為其舉行超度法會,除了初亡入斂之前是為其開冥路之外,在三七、五七之期也都分別舉行功德法會,臨出殯前一天及出殯當天則是舉行一朝功德法會。這是經濟上許可,無可厚非。
而數年後,大家長在九十多高齡也往生了,家族延請道長為大家長舉行的是連續三天的二朝功德超度法會。這是合理也合禮的。因為大家長比長孫高兩輩份,所以至少要高兩級以上的規模。
但又過幾年,大家長的長媳也往生了,但家族另外延請其他道長辦理超度法會,結果是連續三天半的二朝宿啟功德超度法會,雖也追加拔薦公公、婆婆。即使經濟不成問題,幾十萬也花得起,但於禮不合,也屬僭越!
追薦祖先:
家族中的祖先、先人有些往生時未曾舉辦超度法會科儀,陽世子孫為歷代祖先所補增的追修超度薦拔法會科儀。
蓋因歷代祖先若未經超拔,年深日久,若有尚在冥界的祖先尚未得超拔而度化人天,倘若祖先之魂靈有所欠缺或冥界受苦或執念未退,或怨念無處可訴,祖先之魂靈往往將尋求子孫薦拔超度,因祖先不能與子孫對談,大多用念力的方式給予子孫各種感應,往往使在陽世的子孫無中生事、是處成非,或久病不瘉、遍求無方,或工商退敗,或官謫災貶,或族內不安,或家庭失和等等警示,子孫察覺或尋明師指點後,知道祖先不安的靈騷影響,必須追修功果,超薦祖先。
另外的特殊狀况,是家中有人為官從政或陞官達一定官職者,(文官是縣、市長以上,武官是上校以上,警官則是二線三星以上(含))。或道士受職籙七品以上。因多承祖蔭,已受官職,而官不拜民,也恐官高壓祖,祖先不敢承受祭祀,故而理應追贈祖先(古禮須在祠堂立旗祭祖),依俗加封祖先,一體替祖先追修功果,超薦度化,宜擇吉日追度薦拔歷代祖先。(若上述官階以上當官或陞官的文武官員或或受籙神職道長,往逝後也宜舉行一朝功德以上法會,反蔭九玄七祖、歷代祖先。並且在滿喪後,前述官階以上的當官或陞官的文武官員或受籙道長,其牌位須另安置於神廳之左(大邊)。也有將宗支的祖先牌位或上三代的祖先牌位整個另外安置於神廳之左(大邊)的。以示身份之不同。)
(若家中有神廳奉祀神佛的,也須擇吉舉行謝恩,並為神佛〝加冠〞,一來表示神佛護佑有功,一體陞官。二來,恐官階高過所祀奉之神佛,神佛反而走避不敢受供。)
現今一些古蹟民宅及以往官宦之後,仍可見到此俗遺風。
冤親債主和解:
有前世因果而來,有今生一時不小心冒犯,而受陰界之靈隨附,就是俗稱的〝犯陰〞、〝卡陰〞。往往令人不適、不順,有些人是犯陰症,久病違和,查無病因,或藥石罔效。或有人運勢多蹇,百事不暢、不如意,橫禍叢生。或原本家運平順,突然多事、多爭、多病等等,皆可能是冤親債主索債相纒而來,宜說項和解冤愆,使莫相纏干擾破害。
嬰靈托生正科:
不論是有意或無心,若有未及足月生產,而致傷胎、損孕、流墮之事,有生命而未成形之胎兒,原本命不該絕,只因人為外力促使之死亡,其魂皆稱為〝嬰靈〞,因其心智未足、形體不全,往往執念不退,也無處可去,若沒有度化托生,大多會憑附在其有緣無份的母親身旁。因〝嬰靈〞亦屬〝陰〞,久之必使有緣無份的母親身體日漸衰弱,氣運也降低。情况和〝犯陰〞頗為類似,但對〝嬰靈〞的處理和度化,和一般的往生者或和冤親債主的處理大大不同。若薦拔超度一般的往生者或和冤親債主,也許大多持誦【三元慈悲滅罪琅函寶懺】以迴向。但〝嬰靈〞至死皆不曾有罪咎、犯過,所以對一般的往生者或和冤親債主,所持誦【三元慈悲滅罪琅函寶懺】並不適當也不妥當。反而傷胎、損孕、流墮之時,不外是飲藥或外力使之血肉碎裂不成人形。故宜置列〝血湖燈儀〞,持念【血盆經】、【血湖懺】等,一者解〝嬰靈〞〝血湖〞之苦,二者解有緣無份的母親往後〝血湖〞之報。還有,若外力使之血肉碎裂不成人形之法而損孕、流墮者,因胎兒形體不全,必須重新全形復體才得以托化超生,故而須加【全形復體】或【水火煉度】等科儀,使之形體俱全。
超度嬰靈,至少要含有上述科儀以上,才是托生正科。若把嬰靈超度比照一般的往生者或和冤親債主的超度,是錯誤和無效的。
水火煉度科儀:
道教正統度亡科儀中的重要經典科儀,朱陵宮八卦九宮水火濟煉度亡科儀,召魂集魄,移轉八卦九宮,灌注日精月華、五行生炁,水火濟煉三魂七魄,化形四肢、五官、腑臟,人形全俱,俾得脫化成人。
此科儀影響所及,甚至在明代通俗小說的《封神榜》中,藉為「太乙真人」為「哪叱」〝蓮花化身〞之法。事實上即是脫胎於本科儀。
此科儀散見於各道教文獻記載,但全部科儀內容幾近失傳,能全科演此法之道門弟子已寥寥可數。甚或失去其內儀及符籙文牒,只徒俱其形式而不能全科演法。
增財填庫:
為歷代祖先或特定的往生者,增添受生庫財。據道經所載,人之托生,必先向天曹冥官借出受生冥財才得托生母胎。而依出生不同的生肖之人,所借的冥財數目也不盡相同,在往生之後,仍得向該管的天曹冥官庫吏償還所借的冥財。若往生之人在往生之後,家屬未曾代為繳還所借的冥財,則往生者便不得再托生。陽世之家屬為往生者或歷代祖先增財填庫繳存入庫,一是代為償還向天曹冥官所借的冥財,二是使往生者或歷代祖先在冥界有錢打點和使用。一般陽世家屬為往生者或歷代祖先所燒的紙錢冥財,是只燒化成灰,但尚未煉化成冥界所使用的冥財,也尚未點交入庫,往生者或歷代祖先並未收存入用或償還向天曹冥官所借。宜繳存入庫至指定〝戶頭〞才算完訖無欠。
另有冤親債主索償前欠,也宜查明、問明該償還多少,然後給牒點交入庫,至指定〝戶頭〞才算了完所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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