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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分燈科儀即是請南方火垣供 火德星君呈進新火,恭敬傳送到三清殿前照耀光明,使地方的陰暗邪氛無處躲藏,因而得以獲致清靜平安。燈儀中的火種的來源是從正午陽光取得火源,日落再在分燈儀中點燃壇場各燈。通過此儀,照耀諸天,續明破暗,下通九幽,上映無福極堂。更祈望透過燃燈的說明和意義,能够點燃心中的「自性」。「燈」為六供之一,是光明、神聖與智慧的表徵。點一盞明燈照亮壇場,象徵在神靈仙真幫助下,道士們能通幽達明,驅邪逐魔,使壇場沾仰自性光明、信眾沾溢著——點燈的功德……
分燈(點燈)科儀 講義
   
分燈科儀,是從道教禮燈儀式中衍化出的最具道教思想特色的一種儀式。道教認為,消災延壽或薦拔俎靈,照破幽暗之燈,須得慧光之法,故在燈儀中衍化出分燈之法。分燈請光,用陽燧(亦稱神光寶鏡)取慧光,自一分三,從三至九,九九變化,而生萬光,有如傳遞聖火,這就是散一為萬。
   
分燈前請光是:法師用慧光符卷封成蠟炬,在建壇日正午,啟聖「分燈事意真科」,書請光符二道,太上度火符命一道,從南方陽燧 ( 凸透鏡 ) 中取火,點燃元始天尊神位前燭燈。道教認為取日中真火,可以下徹九幽,上可以騰輝光於三景,光耀福庭。法師向南或三清前備香案,在正午時焚香設供,叩齒九通,長跪望天門啟奏事意,然後念太陽回耀神咒…法師用陽燧取日中真火,此火象徵太陽正氣,用慧光符點燃符燭,此燭稱為傳光燭。高功再行分燈法儀,用傳光燭點燃玉清前的燈,再逐一點燃上清、太清前的燈燭。分燈、破獄、煉度火池,都要用此燈火,表示借太陽正氣以開朗重陰。
   
分燈儀式的構成,體現道教的教義思想。法師在元始天尊神位前「以符炬於燈光內點,先運一生二,二生三」,侍燈侍香各執一符就高功手中分光,然後點遍十方,正是《道德經》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教義的象徵。其次,在取火和分點等階段,法師都要念咒、存想和運動自己的內氣,例如:高功在分點時,執符於元始天尊神位前,存想金光如流,百色光明混合於一身,結化為大日圓輪,…… 。高功在符炬點遍十方後,存想「諸天上聖同布祥光,…… 。至於建齋之所,內外人物,一切皆在寶光之內」。最後,「以鼻目收光, ……」。分點過程貫串于法師的存想和內煉外接。
   
分燈時高功首先向神靈獻茶酒奏文,然後當眾善信將小燭排置於三清壇前上香時,高功唸唱讚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侍燈法師舉燈,高功、都講、奉經分別將大燭奉獻玉清、上清、太清,其餘法師舉小燭繞行,表演迴旋、天輪燈、地輪燈燈法,壇場上眾多小燭迴旋轉遞,燈燈相續,煥映萬天,照明九地,表現出分燈儀特有的美景與壯觀。形象地表現出大道生物之神功,元始開天之妙化。用陽燧點燃的慧光,用以和合隕陽,衍生萬化,而一般的凡火之光,是不能薦拔陰靈,照破幽暗的。
   
當道壇的燈一時間全部熄滅以後,道士再重新行法點燈,這就是表示使光明世界再生的「分燈」。手持燈的道士揮舞燈燭,最後來到正廳的入口處,在此轉了一圈,結束了分燈儀式。
 
分燈完畢,法師以餘炬納於主爐中,默咒:大上降慧光 華燈通精神 ……
   
道教分燈科儀,具有宗教象徵意義。道教認為消災延壽或薦拔祖靈,照破幽暗之燈,須得慧光之法,方能降三光之慧,追攝受度,故在燈儀中衍化也分燈之法。請光分燈取陽燧慧光,自一而三,從三至九,九九變化,而生萬光,煥映萬天,照明九地。陽燧慧光可和合陰陽。而生萬化只是凡火之光,是不能薦拔陰靈,照破幽暗。〈靈寶玉鑑〉說:齋法中,每以燃燈為首,所以法天象地。故每遇建齋,必於宿建之夕請光分燈,以法日月星辰之懸象,令壇所內外洞明,上下交映。所謂法天象地,即上法日月星辰之懸象,下佈八卦九宮之方隅,以交接陽光,開明幽暗,使亡魂乘光得度。
   
起初分燈是獨立的儀式體,後來則被包含在別的儀式體中,作為某種齋儀的一項內容。據上清靈寶大法稱:「欲薦拔陰靈照破幽暗之燈,須得慧光之法,方能降三光之慧,以接凡火之光,方能追攝受度。如無此法,只是凡火之光不能超脫矣。」它認為壇場燈燭之火非同凡火,必須取得日月星三光之「慧火」才能使燈燭具有上照天庭、下徹地獄、拔度祖靈的功用。
分燈儀式的取火、分點和念頌
取火:在正齋日午時,面南,對太陽焚香,口奏,吸氣,吹筆,以黃紙九寸朱書慧光符十二道,玉清訣,東方氣,以蠟封作炬子,用於應發燈光。在太陽正南時,以陽燧(凸透鏡),聚焦於炬子上,念「太陽輝神咒」,意為取太陽正氣,點燃燭炬。然後,由法師點燃一燈于壇正中元始天尊神位前。
分點。高功法師出班,至元始天尊神位前,上香三禮,默誦「明燈頌」。侍燈立左,侍香立右,高功執符炬於元始天尊神位前,請降寶光,……然後,高功以符炬於中燈光內點。侍燈三禮,受燈于師前點。侍香也三禮,受符炬。遍十方點,分班點畢。三師回,各三禮,納餘炬並為一。高功三禮焚於元始前爐中,又存思寶光上徹九天、下輝九州九地。至於「黃籙分燈儀」仿九幽破獄而行,法師于日中時分,以符咒從陽燧取火,點天尊前明燭一炬。入夜,法師與侍燈在天尊前分請燈光於壇,「燃燈光,照徹于冥陰,使幽爽立度於開泰」。然後,行攝召之法,明九幽之獄而能破其幽暗,可度俎靈。九幽者指「北斗九元之所化幽獄」,分佈九維,東幽冥,南幽陰,西幽夜,北幽酆,東北幽都,東南幽治,西南幽關,西北幽府,中央幽獄。法師破幽之法,就是「左手掐指,隨方化身,取本方氣而吹彈」,心中存自身為破獄各方之高真,同時東方步罡九步,……。九幽燈儀破獄時,法師由南順時鐘繞壇一周,執靈寶策杖(寶劍),在各方以策杖擊地,象徵擊破地獄,「八方都畢,至中央,並燒二符二幡」,「掐訣,存黃雲覆于一方,存己作天尊之形儀。每獄皆叩齒於咒前後,如此,則地獄開,亡爽登真也」。最後禱以收燈祝文:請覆金蓮之焰 ……
   
由於從陽燧取火受到陰雨天氣的條件限制,後世對取火的方法作了許多因地制宜的改變。南宋道士金允中在《上清靈寶大法》中曾經指出:「浙東有數郡卻亦先點一燈在高功手中,長跪致詞,道眾卻受之以進入三清天尊前,逐位宣白文,點之方行分光。」
   
金允中認為這是「理大不通」的。但是,畢竟演習方便,遂流傳至今。道教的「分燈」,就是高功喝白道:「夫燈者,一生二,二生三,三生化九,九九化為八十一燈,無幽無燭,無暗不明。」以虛的分燈程式,實的喝白經文,加上晃動火束的動作製造氣氛。接著,高功大聲問道:「燈光明否?」眾答:「燈光已明!」再問:「燈光變否?」眾再答:「燈光變明。」接著在眾舉「燈光朗耀天尊」十二願、鳴法鼓二十四通聲中結束,達到啟壇科儀部分的高潮,既體現了分燈的教義思想,又適應了地區無以陽燧取火的社會條件,同樣達到了吸引信眾的效果。
現在道教的分燈儀式,幾乎已不再用陽隧取日光之古法,而以邊唸唱、邊燃燭的簡便方式進行。如道教的進表科儀,法師們採用喝白、群答和揮舞燈炬的手法,也取得了相應的作用和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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